天灾人祸,女婴最倒霉
为人父母,究竟怎么忍下心残害自己的亲生骨肉?如果只从表象上找原因,奢华的嫁妆、苛重的徭役及人丁税还有艰难的生活都是溺女的助推力。
可是,贫穷之下、苛捐之下,为什么大多是女婴遭殃?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长期的农业文明中形成的性别偏好。谁让男性才是耕作的主要劳动力,是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不二人选,是父母晚年时养老的依靠呢?
在这一点上,近现代的人们相比于古代其实并没有显著的区别。当活着成为一种奢求,经济理性自然而然地把骨肉亲情踩在脚下。当时人们又没有有效的避孕手段,一旦家庭面临经济的压力,保留男婴,舍弃女婴几乎成为一种必然选择。
韩国和印度的女婴与中国的女婴有着相似的命运。对中国、韩国、印度这三个国家20世纪女婴生存状况的研究显示,当战争、饥荒和生育率下降等重大社会历史事件发生时,也就是说当家庭的资源约束被加强时,女婴的死亡率更高。
在母亲子宫或襁褓里就被剥夺生命的女婴是人口中缺失女性的绝对主体,这在学术界被形象地定义为“失踪女性”。与正常出生性别比和性别中性死亡水平假设下模型人口的性别结构相比,如果实际人口的性别比超过了模型人口的性别比,那么为了匹配模型人口性别比而缺少的那部分女性人口就被估计为“失踪女性”数量。
20世纪的前半叶里,哪些时候更多的女性会“失踪”呢?答案是,社会环境更恶劣的时候。
从1900年开始,失踪女性先是处于较稳定的水平,1910年左右正值清帝国的覆灭,失踪女性也达到了一个局部峰值。从1920年开始,伴随着中国的变革,失踪女性的水平基本保持着持续上升的趋势。这个数字在1930年代中后期的抗日战争期间达到了100年中的最大值。
新中国成立后,失踪女性比例虽然有起伏,但1949年一直到1970年代中期,失踪女性的水平相对较低。这期间有两个局部峰值,一个在1950年代后期的大跃进期间,另外一个就在文化大革命期间。
有人说,公社时期人们吃“大锅饭”,并不需要儿子,因此没有动力去杀死或遗弃女婴,但这并不符合事实。1959年-1961年是公社体制初建成时的饥荒三年,这期间女婴的生存状况并没有好转。
对饥荒时期云南省和河南省的婴儿死亡性别分布的研究发现,云南省“0岁”女婴和“1-4岁”女童的生存机会少于男性,农村更甚。1960年全部“0岁新生儿”组中男婴占男性死亡人口比例低于女婴,其中农村部分为男婴占9.1%、女婴10.8%;全部“1-4岁幼儿”组中男童占男性死亡人口比例低于女童,其中农村部分是男童占16.8%、女童18.6%。
在灾情严重的河南省,女婴活得更惨。1960年“0岁新生儿”组中男婴占男性死亡人口比例是6.1%、女婴9.0%;男婴死亡率是26.72%,女婴死亡率是28.64%。“1-4岁幼儿”组中男童占男性死亡人口比例是8.1%、女童12.4%;男童死亡率是5.31%,女童死亡率是5.55%。
这就是说,在公社体制初建成的头几年饥荒中,女婴死亡率仍然高于男婴。千百年前的中国人倾向于在饥荒中选择牺牲女婴,千百年后的中国人——尤其是农村民众依然如此。
事实上,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疾病防治的发展使中国婴儿的死亡率呈现出持续下降的趋势。然而,自1980年代起,失踪女性的比例持续升高,同时,女婴死亡水平也在逐渐上升,1981年女婴死亡水平与正常水平的偏差值仅为0.168,可到1999年这一数字已高达0.57。
医疗不断进步,女婴的生存状况却一直在恶化,这究竟怎么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