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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审”:问题出在哪儿?

王军:因为政审很难取得预期效果,故建议中国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人事制度的改革,真正管好用好人,注重实效。

依政审本意,它应该是干部任用和提拔前的一项程序和屏障,需要严格限制使用范围和对象。然而,当今中国存在一种泛政审化的倾向,具有政审意味的审查已扩大和延伸到更广泛的领域中,夹杂在各类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之中。例如,在基层组织,非党员群众会被参照党员规章进行管理,这既增加了管理部门的工作量,也令普通群众的日常生活涂抹上了滑稽的政治色彩。此外,政审还存在低龄化和社会化的问题,许多还以制度化的形式加以固定。譬如,始于1954年的“三好学生”评比,以“德、智、体”为内容,把最主观、也最难以量化的思想政治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就此,中国教育家顾明远先生曾多次呼吁:停止评选“三好学生”,因为这会“过早给孩子贴上好学生与坏学生的标签”。无独有偶,几乎是同时,中国妇联也推出一个全国性的“五好家庭”评选活动。无论何种评比,都会围绕是否拥护中国共产党,再联系到是否爱国等等,给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以此作为参评依据,更是一票否决的指标。

问题是,即便小心设计,谨慎使用,政审也很难实现设计者宣称的政策效果。试想:一个机构、组织或个人,谁能对事关他人前途和命运的事项进行审查?首先,就政审主体和资格而论,在现代国家或依现代方法治理的传统社会,只有专业组织和机构才能出具类似政审的报告,比如司法机构开具的犯罪记录证明,金融组织给出的个人诚信方面的担保。此外,前雇主出具的可核实的推荐信,虽无一定之规,却是当今发达国家使用最广,也颇为高效的人事审查方式。除去这些专门机构和关键当事人以外,恐怕没有组织和个人拥有对他人进行审查的资质,特别是那些涉及个人品德等难以拿捏的问题,根本讲不清楚。

其次,看政审内容,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抑或雇主的推荐,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且经得起各方,包括被审查对象即当事人本人的核查。对于当事人而言,审查的内容要么属于不可争辩的事实,要么属于心知肚明的情节。这其实是人事审查需要恪守的底线,无论何种审查,都要公开透明,避免当事人不知情,被蒙在鼓里,没有申述机会,直到死都不知道审查结果的情况出现。

最后,再说政审程序。中国的政审通常是怎么完成的呢?以目前中国高校为例,给本科学生完成政审,也就是大杂烩般“在校表现”的往往是他们的辅导员,这些辅导员不过是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他们并不比本科生大多少,人生阅历和社会经验也未必丰富,而且极少有人具备人事管理的相关知识,让这样一帮年轻人给另一群年轻人做政审靠得住吗?结果是可以想见的,主观臆断和不透明,意味着此类环节充满瑕疵,毫无可取之处。

鉴于中国高校对学生进行的政审没有存在价值,需要废止,也就没有必要再提什么改进意见了。这一主张的背后,有一个基本事实支撑:大学生已步入成年,他们一旦犯了事儿,自然在公检法系统或金融机构留有案底,这便是他们未来接受审查的原始材料。今后中国学校只保留简单的学籍记录即可,其他与事实无关,基本依据主观推断的人事记录应尽快废止。这也是中国高校社会化改革的方向,学校不再承担理应由社会专门机构承担的事务。

在现实操作中,政审之所以难以取得成效,除去审查者需要面对众多被审查对象以外,就是上面提到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近年,中共落马官员新闻通稿中经常出现这样一些语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等。其实,中共落马的高官,无一不是通过层层,也应该更严格的政审,才晋升到更高职位的,许多官员早就发现有问题,却一路带病提拔和晋升,说明之前的政审形同虚设,根本不起什么作用。

由此可见,政审遭遇到了一个棘手的现实问题:如何在官员东窗事发前就审查出来?或许,这在理论上是无解的。因为即便是信息经济学最前沿的理论,对于这样的现实问题,估计也是一筹莫展,无法设计出有效的甄别机制。这也再次证明,政审是不可能取得设计者想要的结果的。为何政审这样一个没有多大实际效果的工作程序,仍旧在中国得到广泛使用,估计只能用一句话来解释了,那就是走走形式而已。

对中国政审的反思,还会牵出一个更大,也更为基本的问题,即谁来审查政审人?这个制度缺陷得不到解决,政审就不可能有效。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中国的政审有些像考试,只是很多时候应试者考试结束以后,都无法知晓答案,审查者也不提供答案和线索。通常,政审结果是不出示给当事人的,此种不透明意味着,许多被审查对象对于自己究竟什么地方出了问题,是弄不清楚的。这或许是许多政审见不得人,受人诟病的原因之一。

当今中国泛政审化造成的后果之一是,行政管理或审批事项过多过滥,许多已无存在的理由和必要,纯属内耗和折腾。在中国,一个彻底走样,已沦为经典笑话的例子是,“证明我妈是我妈”。因为媒体的披露,这样的荒唐之举能够为中国公众所知。其实更糟糕的是那些不为人知的细节,比如,个人可能因为无法提供类似“我妈是我妈”的证明文件,而被认定为政治不可靠,政审不合格,其前途和命运受到影响,而其本人对此却不知情等。

在中国泛政审化的各类表现之中,恐怕没有什么比得上网络审查更让人直观感受政审作法的了。不妨把他们概括为简单、粗暴,不由分说且毫无法律依据,而相关当事人根本没有申述的渠道。那些终日忙于删除他人文章的人,只在意有政治倾向即所谓“敏感”的文章,至于文章的真实性,则不是他们考虑的。其实,就文章所涉内容而论,真实性是第一位的,远比什么拿不准的敏感要重要得多。当然,无论是真实性,还是漂浮不定的敏感,他们都没有能力识别。实际上,没有一个组织或个人具有决定他人该看什么,或不该看什么的能力。当有人尝试这样做的时候,首先违反和践踏宪政原则,其次是注定失败。而对于相关从业者而言,干什么都只是个饭碗而已,没人真正把这当成一个事业来做。按照政治哲学家阿伦特的说法,这些人既是“平庸的恶”的始作俑者,也是其行为的受害者。

一言以蔽之,由于政审很难取得预期效果,建议中国有关部门依据现代国家治理的理念,加快推进人事制度的改革,真正管好用好人,注重实效,同时限制政审的使用范围,避免泛政审化的倾向愈演愈烈。

最后,考虑到政审涉及人的自由和发展等人类最值得珍惜的价值,因而,对中国政审的任何改进或许都能取得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当传统意义上的“人口红利”逐渐退去之后,中国若能借政审改革之风,率先释放人的自由,鼓励个人发展,令社会充满活力,这何尝不是另一种更令人愉悦的红利呢?(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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